杭州智能电气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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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属性:
| 价格: | ¥110000 元 1 |
|---|---|
| 供货总量: | 1000 |
| 所在地: | 上海上海市 |
| 产品规格: | HNZSTX |
| 包装说明: | 标准 |
| 品牌: | HOUNEN |
详细信息
杭州智能电气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质量保证,欢迎咨询,服务热线:021-34710862 腾讯: 2496216577我们不做便宜低劣产品,我们只做高品质、高性价比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系统符合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国家标准。该系统主要有三大功能:智能监测功能、智能控制功能、与消防报警系统联动。 系统应有下列自检功能:
a) 系统持续主电工作48h后每隔(30士2)d应能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 30 s?180 s,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
b)系统持续主电工作每隔一年应能自动由主电工作状态转人应急工作状态并持续至放电终止,然后自动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持续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少于30 min;
c)系统应有手动完成a)和b)的自检功能,手动自检不应影响自动自检计时,如系统断电且应急工作至放电终止后,应在接通电源后重新开始计时;
d)系统(地面安装或其他场所封闭安装的灯具除外)在不能完成自检功能时,应在10 s内发出故 障声、光信号,并保持至故障排除;故障声信号的声压级(正前方1 m处)应在65 dB?85 dB之 间,故障声信号每分钟至少提示一次,每次持续时间应在1 s?3 s之间;
e)集中电源型灯具在光源发生故障时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应急工作时间不能持续30 m〖n时,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保持至故障排除;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不能完成转人应急工作状态时,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保持至故障排除;
f)集中控制型系统在不能完成自检功能时,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指示系统中不能完成自检功能的自带电源型灯具、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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